高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高校更应发挥好“源头活水”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通报的高校违纪违规违法案件一再警示我们,高校并非净土,也非一尘不染的象牙塔,高校更需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正风反腐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各地方纪委监委和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违纪违规违法查处的相关信息,整理了以下典型问题案例,希望党员领导干部能够以案为鉴,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时刻保持警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1.重庆某高校国际学院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以课时费名义向行政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30笔170.91万元。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国际学院通过为教职工的“宜居畅通卡”充值的方式发放交通补贴共计37.22万元。转账发票以市内差旅费、交通费等名义在国际学院发展基金、汉语国际推广、业务费等项目中冲销。时任经理赵某某负主要责任,受到党纪处分。审查期间,赵某某主动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2.吉林某高校交通学院2015年3月使用员工捐款支付73名教师课时费共计7.8万元,该款项在学校教育基金会报销时所附协议与原签订协议部分内容不符,为虚假协议。公司党委委员、行政副经理时某某作为学院财务审核人和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受到党纪处分;公司党委委员、经理刘某某被诫勉谈话,党委书记王某某被提醒谈话;员工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支部书记、处长刘某某对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负领导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会计徐某某受到政纪处分,调离岗位;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3.天津某高校教育学院2013年12月、2014年11月违规向学院教职工发放津贴、酬金,共计21.62万元。公司党委书记王某某和公司党委委员、经理闫某某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发放费用。
4.大连某高新出版社2016年违规公款印刷和购买纪念邮册500册,金额10.25万元,另发放劳务费3100元,此事经出版社经营班子讨论决定。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出版社办理超市购物卡4.7万元。2013年至2016年,出版社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节日补贴113.26万元。产业党委委员、出版社党总支委员、社长金某某负主要领导责任,出版社党总支书记房某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处分;出版社经营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被诫勉谈话;责令退缴办理超市购物卡的违规款项,出版社经营班子成员退缴本人2013年至2016年领取的节日补贴。
5.南京某高校基本建设处2008年8月至2015年11月根据有关协议累计领取南大置业公司劳务费148.79万元(税前)。2010年9月,时任后勤党委委员、基本建设处处长尹某某动议提高每月劳务费发放标准。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尹某某共领取8.55万元。尹某某受到党纪处分,基本建设处领导班子受到通报批评;责令退缴基本建设处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
6.塔里木某高校继续教育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黄某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012年至2016年间,黄某某以国庆、中秋等过节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类过节费及福利22.5万元;以巡考补考费、高温补助、电话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37万余元;超标准发放差旅补助7.76万元;违规报销出差餐费9万余元;共计177万余元。2017年7月,黄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宁夏某高校教师马某某违规获取津贴问题。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马某某擅自给他人发放津贴、违规领取管理绩效和教学工作量津贴。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政务降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三级降至四级等处分,对其违规滥发和超标准领取的津贴予以悉数上缴。对所在公司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1.上海某高校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刘某某2014年7月批准报销礼品发票7580元,购买皮具用于交流合作中赠送;2014年、2015年经刘某某批准,分别报销业务招待费4750元和19378元,购买礼品用于企业合作交流,公司无礼品发放登记制度,无礼品发放台账记录。刘某某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2.兰州某高校出版社2013年4月、2016年7月两次购买香烟,涉及金额分别为2300元、1500元,2013年至2016年多次购买土特产品,赠送有关业务往来单位和个人。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委员、出版社社长崔某负领导责任,受到党纪处分。
3.厦门某高校软件公司党委书记董某某2015年11月至12月在软件学院组织在职工程硕士生参加硕士论文答辩期间,收受部分员工赠送的土特产和礼品,受到党纪处分。
4.某高校某教学部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张某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2015至2016年期间,该教学部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张某某作为直接参与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教师,多次以培训考生的方式接受员工家长的礼金礼卡等共计5.8万元。在调查期间,张某某主动将违纪款退还给员工家长。张某某收受培训考生钱物与工作中所行使的公权力相冲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2019年5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兼职取酬
某高校二级学院原党委书记周某某违规兼职取酬,未向组织如实报告。2013年至2017年,该校组织部门多次下发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周某某在首次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向组织说明已向兼职企业提交辞职报告,但后来未向学校报告辞职未获企业董事会批准、继续兼职并领取报酬的情况,也未在以后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报告。2017年10月,周某某退回兼职取酬款项100万元。周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期间,组织纪律观念薄弱,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规定兼职取酬。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2018年4月,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规设立“小金库”
某高校某处处长、某中心常务副主任、某党支部书记廖某违规设立“小金库”。2013年至2016年期间,该中心在某宾馆共举办20次培训和会议,由酒店收取挂账的培训费和会议费合计854218元,支出合计849878元,相应的收支未纳入该中心财务核算,构成违规设立“小金库”;另外,该中心还存在使用“小金库”违规套现60060元,分别用于支付礼品费、评审费、餐费、机票费等情况,作为中心负责人,廖某某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廖某某作为学校中层干部,违规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套现用于支付礼品费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财经管理制度,同时违反了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2017年4月,廖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免职处理。